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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遗嘱为什么不能按遗嘱继承?【继承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2-09-01 10:00:39 查看:505
86岁的张大爷因病去世,但是他有个决定却让小儿子后悔不已。
张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事业有成,常年定居在国外。小儿子在一家私企当员工。大哥从小就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弟弟的心思总是不放在学习上,两兄弟的性格截然不同。
古往今来,凡沉稳持重之人,鲜有不功成名就者。大哥便是这样的人,性格沉稳,做事靠谱;弟弟是那种"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遇事喜欢逃避,不踏实。大哥大学毕业之后决心考研,经过不懈努力考上国外一所知名高校,而弟弟大学毕业之后整天游手好闲,在家呆了好几年后才出去找工作。没过多久,大哥就站稳脚跟,事业爱情双丰收,很快定居国外。
张大爷在本地有一套大三居,是老伴在世时一同购买的,当时老两口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所以这套房子是他们全款买下的。老伴离世前订立遗嘱称自己的财产都由丈夫张大爷处置。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张大爷的身体也每况愈下,由于大儿子定居国外,小儿子便打起这套房子的主意。
“爸,您看大哥和大嫂在外面过得挺好的,一年也不回来几次,这套房子以后是不是能留给我?”
“这得问问你大哥是怎么想的,他要是说不要,那就都给你。”
听到父亲这么说,弟弟赶紧和大哥打电话。在得到大哥的明确回复后,张大爷在家自己书写了一份遗嘱,表明这套房子由小儿子继承。
立完遗嘱后,小儿子可高兴坏了,对父亲是前所未有的好。但是这种好也没能持续多久。
2010年张大爷突发脑出血被送进了医院抢救,人是抢救过来了,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偏瘫,生活不能自理。
自从张大爷得病之后,小儿子就躲得远远的,不肯过来照顾,大儿子在国外回不来,只能出钱出不了力。随后大儿子托人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张大爷。好在保姆尽心尽责,10多年来,她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张大爷,没让他得过一次褥疮。每逢年节,甚至自掏腰包给老人买营养品。
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张大爷年岁已高,加上各种慢性病的折磨,不久便离开人世。
张大爷离世后保姆便搬进这套房子里,小儿子听闻拿着遗嘱上门。保姆这时拿出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称5年前在心愿传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自己与张大爷签署了这份协议。小儿子认为这份协议应当无效,自己家里的财产怎么能留给外人。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相关法律解释也明确规定,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虽然老人将房产赠与保姆,而非自己亲生子女有些不尽情理,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生前有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自由,因此,老人可以把财产赠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不过,这一现象的频频出现确实值得我们反思。“心愿传承服务中心”是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公益社会组织光彩养老事业促进中心联合相关法律服务组织承办“法治为老·心愿传承”公益项目的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