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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意定监护

时间:2022-09-30 09:47:26 查看:474

【摘要】

民法总则关于意定监护的规定,为我国监护体系增添了一抹亮色,使得每一位公民可以在神志清醒的时候为自己安排将来的监护人,同时解决人身财产等事宜。这种安排体现了我国民法典对私有产权的保护以及对个人人格权利的尊重。本文从我国监护的体制、意定监护的内涵、适用对象以及意定监护实施的社会意义等角度进行讨论。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法典性质的法律。民法典涉及公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民法典颁布之前,全国人大分期分批就各模块分别进行了立法,其中在《民法总则》部分就率先确立了意定监护制度。此次民法典的编撰,将《民法总则》整体纳入到了法典之中。


一、我国监护的分类

一提到“监护权”,大家最为熟悉的就是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父母亲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属于法定监护的形式。法定监护还包括了成年人的法定监护,即《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依次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担任。


协议监护,是在法定监护的基础上的,因为法定监护人是有顺序、且人数可能不知一个,法律上允许监护人之间进行协商确定,这种协商确定就称为协议监护。


指定监护,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想协商监护人的,但是久久协商不下,悬而未决,就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来指定;对于指定还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裁定。


临时监护,协商也好、指定也罢,如果无法短时间内得出结论,同时被监护人又急需有人来监护,于是法律规定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来担任临时的监护人。


遗嘱监护,就是通过遗嘱来指定监护人,遗嘱的主体是父母,监护的对象是子女。众所周知,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方才生效。父母亲活着的时候自己做监护人,父母死后,遗嘱指定的人做监护人。但这并不能覆盖所有的情况。大家是否考虑过在这两者之间,还存在一个关键的中间地带,那就是父母没死,但是父母糊涂了怎么办?父母丧失了对子女进行监护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配上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通俗的来说就是成年人在神志清楚的时候,为防止将来一旦出现本人发生糊涂的情况,提前指定了谁来替当事人本人拿主意的安排。这个决定权在当事人本人,这项制度可谓真正实现了,“我的权利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