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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怎么写有法律效力?【遗嘱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2-10-10 09:25:55 查看:522



  李某4与卢某3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子女三人,即李某3、李某1和李某2。后李某4和卢某3在1969年11月5日离婚,离婚后李某3、李某1和李某2由李某4抚养。后卢某3和卢某4(曾用名卢某5)再婚,二人育有子女二人,即卢某1和卢某2。卢某3和卢某4于1974年8月21日离婚。后卢某3与王某再婚,后于1986年1月16日离婚,二人未生育子女。卢某3与朱某2000年7月19日登记结婚,双方未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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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3于2015年9月9日去世,李某4于2010年去世,李某3因主动脉破裂于2016年4月10日去世。
1975年10月4日李某3与唐某登记结婚,1992年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李某3和唐某未育有子女。



李某3留有自书遗嘱一份,主要内容为“本人李某3,我于2014年11月查出患有股主动脉瘤,此病凶险,为此立下遗嘱。遗嘱内容如下:我自愿将属于我的动产、不动产全部财产留给我的妹妹李某1及弟弟李某2。不动产为:位于北京×××一区住宅一套及广州市×××354号大院的房产一套。动产为:存款、基金、保险(以上动产的密码已告诉李某1、李某2)和书画作品及我的全部生活资料。立遗嘱人:李某3。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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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卢某1认为遗嘱无效,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当时有效,现已失效)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经审查,李某3生前所立遗嘱载明了其生前动产、不动产全部财产留给李某2、李某1,并签名,注明具体日期,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经内蒙古中泽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落款“立遗嘱人李某3,2016年1月22日”《遗嘱》与提供的样本字迹是同一人书写。据此,可以认定该遗嘱体现了李某3对自己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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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1上诉称李某3遗嘱中“我于2014年11月查出患有股主动脉瘤,此病凶险”与李某3真实状态相矛盾、遗嘱来路不明,但其未提供证据支持其该项上诉主张。故一审法院依据李某3遗嘱内容,确认其生前遗产由李某2、李某1继承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确认。综上所述,卢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心愿传承专家解读

李某3生前所立遗嘱将生前全部财产留给李某2、李某1,并签名,注明具体日期,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并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落款“立遗嘱人李某3,2016年1月22日”《遗嘱》与提供的样本字迹是同一人书写。可以认定是李某3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对遗嘱的有效性予以了认可。
说明,自书遗嘱除了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最主要是需要证明自书遗嘱是出自本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论是何种证据,只要可以证明这个目的,就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




原为《继承法》及相关解释,现更改为《民法典》及相关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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