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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被继承人修改遗嘱,修改后的遗嘱有效吗?

时间:2022-10-17 09:11:59 查看:514


生活小案例



胁迫被继承人修改遗嘱,修改后的遗嘱有效吗?

王某(女)中年丧偶,育有两子李某文与李某武。王某老年患有脑血栓,行动不便,一直由儿子李某武照顾,李某文从母亲患病一直未行照顾之责。某日,王某立下自书遗嘱将所有财产均交付给儿子李某武。李某文得知母亲已经立下遗嘱且未给自己留有财产后,多次找到母亲说:“我活不了,你们谁也别想好好活,我就看他有没有这个命来继承你的财产。”多次如此后,王某心生惧意,遂变更遗嘱:将两套房屋归李某武,存款和车子归李某文。几日之后,王某心力交瘁之下,病情恶化,撒手人寰。李某文能要求按照修改后的遗嘱继承王某的遗产吗?





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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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要涉及遗嘱无效的情况。本案中,被继承人王某生前设立了遗嘱,所以其遗产应当照遗嘱继承。虽然王某后来修改了遗嘱,但是第二份遗嘱是王某在受到李某文胁迫后不得已做的变更,违背其真实意思。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受到欺诈、胁迫而订立的遗嘱是无效遗嘱。所以,第二份遗嘱对第一份遗嘱的变更是无效的。同时,王某立下的第一份遗嘱并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因此,王某的遗产应该依据第一份遗嘱,由李某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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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