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旧观念引发的继承纠纷【继承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2-12-29 09:11:51 查看:382
孙爷爷家住西城,与前妻育有一子二女,孙爷爷极度偏爱小儿子孙先生。在三位子女分别成婚后,孙爷爷为了不给小儿子添太多的麻烦,就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让两个女儿轮流照顾自己,孙爷爷名下的房子留给小儿子孙先生一家生活。
2018年孙爷爷将子女叫到一起,打算将自己名下的财产做一个分配。孙爷爷决定,在自己百年之后,两个女儿每人分得十万元现金,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和剩余存款以及持有的全部股票都留给小儿子。当时两个女儿只是有些不高兴,并没有多说什么。
2021年初孙爷爷去世,办完老人的后事之后,三兄妹坐下来讨论父亲遗产分配的问题。当小儿子谈到孙爷爷遗产按照之前说好的方案分配时,两个姐姐提出了反对意见。两个姐姐认为孙先生在婚后没有照顾过孙爷爷,都是自己姐妹二人照顾孙爷爷,不能按照之 前的分配方式来,想要多分一些孙爷爷所留的财产孙先生表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亲的财产本来就要都留给自己,所以财产还是要按照父亲说的来分配。两位姐姐和孙先生各执一词,纠纷不断,甚还发生了冲突,这件事情使得左邻右舍议论纷纷传遍了整个小区,造成了很大影响。
2022年初,关于父亲遗产的分配问题姐弟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孙先生一直没能成功办理继承孙爷爷遗产的手续。两个姐姐对孙先生说只是想要自己应得的,姐妹二人照顾父亲多年,应该多分得遗产,而孙先生却坚持按照父亲说的来分配遗产,最终,两位姐姐将孙先生告到法院,要求与孙先生平均分割孙爷爷所留的遗产。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最终法院经过调查取证以及审理认为,孙爷爷去世前没有遗嘱,孙先生和两个姐姐作为孙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孙爷爷遗产的继承权,且两个姐姐和父亲共同生活时间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判决:孙爷爷的遗产由姐弟三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两个姐姐各继承35%,小儿子继承30%。“心愿传承服务中心”是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公益社会组织光彩养老事业促进中心联合相关法律服务组织承办“法治为老·心愿传承”公益项目的服务机构。